泉州赛特蓄电池容量是指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并由制造商宣称的电池容量值。比如赛能蓄电池实际上是在规定温度下,以一定电流放电一定时间,当达到规定的终止电压时,所能给出的电量,用C表示,以安时(Ah)为单位。
⑴ 起动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储备容量,用Cr.n表示,其值应符合GB/T 5008.2-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储备容量,用Cr.e表示,其值应在第3次或之前的储备容量试验时,达到额定储备容量用Cr.n。
c. 20h率额定容量,用C20表示,其值应符合GB/T 5008.2-2008标准的规定。
d.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其值应在第3次或之前的容量试验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20的95%。
⑵ 牵引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5表示,在30℃温度下放电5h,放电电流是C5/5(A),放电至单体电压1.70V,所给出的电量(Ah),其值应符合GB/T 7403.1-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在规定条件下,泉州赛特电池所能放出的电量(Ah),其值应在第1次容量试验时应不低于额定容量C5的85%。实际容量在前10次容量试验内至少有1次达到额定容量。
⑶ 内燃机车用排气式电池的容量
泉州赛特电池的额定容量以C5表示,其值应在第6次循环内达到电池标称容量值,应符合GB/T 7404.1-2008标准的规定。
⑷ 内燃机车用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电池的额定容量以C5表示,其值应在第6次循环内达到电池标称容量值,应符合GB/T 7404.2-2008标准的规定。
⑸ 铁路客车用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10、C5、C1表示,其容量值在进行容量试验时要达到额定值,在3次试验中有1次合格为合格,应符合GB/T 13281-2008标准的规定。
b. 实际容量,用Ce表示,即在规定条件下测得的电池实际放电容量。
c. 低温容量,用Cd表示,赛特蓄电池在零下40℃环境中静置8h,以I10(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60V,计算其容量,低温容量Cd与常温容量C10、C5、C1的比值不少于0.4(>40%)。
⑹ 固定型防酸式电池的容量
C10容量在第1次循环不低于0.90C10,第5次循环应达到C10;C1和1.0C容量分别在第7次、第9次循环达到额定值,应符合GB/T 13337.1-2008标准的规定。
⑺ 固定型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C10容量在第1次循环不低于0.95C10,第3次循环应达到C10、C3、C1,应符合GB/T 19638.1-2008的规定。
⑻ 小型阀控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C20容量应符合GB/T 19639.2-2008的规定。实际容量Ce在第5次充/放循环内应不低于C20。
⑼ 电动道路车辆用泉州赛特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3表示,第1次放电容量应不低于0.85C3,第10次放电容量或之前放电容量应达到C3,应符合GB/T 18332.1-2008的规定。
b. 低温容量,用Cd表示,电池在零下18℃环境中静置24h,以I3(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40V,其容量应不低于0.5C3。
⑽ 电动助力车用密封式电池的容量
a. 额定容量,用C2表示,应在第3次循环内达到。
b. 实际容量,用Ca表示,应符合GB/T 22199-2008的规定。
c. 低温容量,用Cd表示,电池在零下15℃环境中静置24h,以I3(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60V,其容量应不低于0.7C2。
a. 10小时率容量,用C10表示,其放电容量应在第6次或之前不低于C10,应符合GB/T 22473-2008的规定。
b. 120小时率容量,用C120表示,其放电容量应在第7次或之前不低于0.80C120,其最大实际容量与最小实际容量差值不应大于5%。
c. 低温容量,用Cd表示,电池在零下10℃环境中静置10h,以I10(A)电流放电至单体电压1.80V,在第4次或之前其容量应不低于0.8C10。
⑿ 摩托车用电池的容量
额定容量,用C10表示,其要求应符合GB/T 23638-2009的规定。